强化财会监督机制 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以河(5)
(三)积极引导财会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调配合,构建“大监督”体系
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拓宽监督渠道,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广泛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规范工作程序,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比较复杂的公开申请,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挥集体的智慧、专业的力量,“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形成监管合力。 ■
[1]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管与服务并重 做好中介机构财会监督工作[EB/OL].(2020-03-25).
[2]财政部浙江监管局.“三注重”更好发挥财会监 督 职 能 [EB/OL].(2020-05-09).
[3]贾荣鄂.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财政法治建设[N].学习时报,2019-12-11.
[4]聂丽君.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审计与理财,2011,(04).
“财会监督”专栏
根据财政部、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开展学习调研的通知要求,河南省新乡市在认真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对该市财会监督工作进行了总结,找出了存在的差距,并明确了下步努力的方向。一、 河南省新乡市财会监督工作成效近两年来,河南省新乡市财会监督不断提升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法制思维,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将服务寓于监督之中,多措并举形成“组合拳”加大监督力度,成效明显。一是组织开展重大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组织开展“亮剑”行动,排查惠民培训项目219 个, 发现问题120个,涉及资金804.2 万元。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督查发现问题55 个,涉及资金2165.7 万元。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共查出“小金库”253 个,涉及金额1.45 亿元。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发现虚报冒领、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不及时、违规代管银行卡、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等问题,上缴资金金额22.17 万元。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联动整改,着力解决农村资金不入账、 资金体外循环、农村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资金资产收益(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资金2982万元。 多次组织开展全市扶贫资金问题检查及整改工作,通过深层次的风险排查,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二是理顺财政监督内部分工,加大内控建设。 将内控建设与财政日常管理相结合,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织密财政监督的制度 “笼子”, 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及科室运转管理流程,明确权限范围和动作规程,切实加强了资金管理的制度性基础工作。 印发了《新乡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试行)》和《新乡市财政局内部控制专项风险防控办法(试行)》,具体包括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预算编制、执行内部控制等8 个办法, 将内控建设与岗位分工相结合,通过清理职权事项、 制定防控措施、监督控制风险等环节,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从人员分工上实行互相牵制,对各岗位资金业务实行交叉复核,形成规范的内部制衡机制。三是督促指导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展内控工作。 全面审核、真实掌握实施内控规范的基本情况,及时提炼经验做法,挖掘典型案例,督促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内部控制建设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使政策及时“接上地气”,积极主动解决被监督单位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如,指导新乡市红十字会从2020 年1 月起将原捐赠账与单位经费财务账分离,建立了捐赠专账; 取消红十字急救员培训费的收取,2020年开展免费培训;进一步完善讲课费和劳务费的领取人签字手续,坚决杜绝讲课费的现金发放和代领现象,一律转账支付,杜绝现金支付的情况发生。 再如,督促教育系统局机关及局属44 家单位建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财务管理小组, 设立内审机构12 个,其中独立审计机构4 个,内审人员35 人。 支持新乡白鹭投资集团使用用友NC 软件,实现了公司财务仓储产供销等各层级数据信息化联网共享, 便于财务数据的监控和查询, 实现管理者对财务数据变动的实时掌握,提高了财务监督的效率和水平。二、存在问题一方面财会监督工作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财政部刘昆部长的重要批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另一方面,通过多年的创造性实践,财政部门财会监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财会监督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也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法制制度建设较为滞后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牵头部门,目前主要依据《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开展工作,对财会人员职责、工作行为、运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给出了财会监督的方向和结果,但是相应的条款往往是原则性的,操作性不强。 实际工作中也发现,已出台的大部分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进行有效的责任分工,导致经常出现监管范围不明确、主体职责分工不清晰的问题。 有关部门只能凭借工作经验去界定监督范围,导致监督过程存在分散性、复杂性。 同时当前财会监督的检查处理形成了对事不对人的思维定势和习惯,而且大多是针对单位,以经济处罚为主。 处罚缺乏力度,使其无法产生真正的威慑力。 还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财政监管工作难以覆盖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导致在财政监管执法上尺度偏松、手段偏软,严重影响着财政监管的权威性。 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财会监督范围也由以往的收入、支出、会计、内部监督等四项主要业务逐步外延,预算编制、 预决算公开等也相继纳入监督范围;内部控制和绩效评价逐渐成为财会监督新课题;政府债务、国有投融资平台、国有金融企业以及PPP 项目和政府贴息项目等也成为财会监督新的重点监督领域。 但这些领域和范围的财会监督制度的建设相对滞后,对于监督主体的职责划分、违规违法处罚标准都没有进行明确, 沿用2004 年国务院印发的427 号令《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财会监督工作需要。(二)监督方式不规范随着近年来财政经济的迅猛发展,财会监督的工作量日益增大,传统针对某种微观主体的财会监督模式已经难以适用于日常的财会监督工作。 一是现有财会监督方式对财政支出的事前监督、 事中监督重视度不够, 导致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屡有发生,在财政资金使用的过程中也难以有效地禁止克扣浪费现象。 二是财会监督工作程序未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连贯性,具体表现主要是事前、事中检查主要由财政各分管科室负责,如:预算科、国库科、对口业务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科、资产管理科等负责,事后监督是由财会监督部门进行阶段性、突击性的非连续性监督,在目前财政各项业务规模逐年增长,业务类型、业务范围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这种非连贯性的监督模式已经不适应财政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三)财经法纪执行不到位行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在遵守财经法纪、做好财会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1、“小金库”仍然存在。 行政单位有之,事业单位有之,企业也有之。 如,新乡市水利局及下属单位设3 个小金库,涉及金额30.85万元;新乡市第二中学私设小金库6 个,涉及金额158.05 万元;新乡市公交公司设2 个小金库,涉及金额572.21 万元。2、滥发奖金、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报销额外医疗费仍然存在。通过对11 个一级单位调查发现,2013 年以来涉及金额213.6 万元(含所属单位),包括违规发放奖金补贴176.2 万元、报销额外医疗费22.8 万元、收受礼品礼金14.6 万元。3、财会监督人员力量不足。 新乡市自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以来, 各单位原财务人员因调离、退休、转岗等多种原因,已不再从事财会工作,人员流失严重。委派制取消后, 相当一部分单位的财务岗位由无会计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 有些甚至是聘用的连会计常识都没有的临时工; 有些单位未按《会计法》规定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而是由一人兼任。 以上问题造成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市农业农村局系统财会监督工作由财务工作人员兼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4、有些单位专款管理不到位。如,新乡市红十字会捐赠款未专账管理, 以捐款名义收取培训费,代领讲课费、劳务费,并以现金发放形式;也存在无公函、超标准接待等情况。5、 部分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 如,获嘉县实验幼儿园食堂账目,2018 年1-12 月份购调料、水果、蛋糕、肉、蛋、粮食、油等食材共计.07 元,没有正规发票,白条入账。原阳县官厂乡黄河滩区居民拆建工程建设管理局2017 年8 月支给黄寺村办公租赁费 元,没有开具正规发票。 延津县榆林乡卫生院2018 年1 月至2019 年6 月原始凭证不规范共计.38元。6、部分单位存在违规列支现象。如,新乡市第三中学2017 年超范围列支职工福利基金 元。 延津县妇幼保健院2016 年列支维修费 元,2017 年1-5 月列支维修费用2390 元, 经 河南国税网发票查询,开具发票的纳税人经营范围为百货零售业。7、部分单位未设置会计账簿。如,2017 年1 月至2018 年6 月延津县石婆固镇卫生院职工伙食费 元列支其他应付款科目,未设置会计账簿。8、 企业财会监督存在内控不到位问题。如, 新乡白鹭集团和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往来业务中, 支付给子公司的暂借款缺乏领导签字,报销中对一些原始票据审核不严,发票未附清单,会计资料不完善,对后勤部门水电费收入成本核算不够准确等。下属子公司(白鹭精纺科技公司)也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凭证摘要过于简单,凭证审核不及时,库存物资管理中的相互监督机制设置不合理, 财务人员主动监督意识不强, 使得财务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四)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滞后调研发现, 新乡市所属县市区普遍存在财会监督队伍老化、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有些县市区把监督部门作为安置年龄老化人员的去处,负责人年龄多在50 岁左右,年老的力不从心,年轻有能力的去不了,造成从业人员与监督工作需求严重脱节。 有些地方没有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将财会监督机构与财政法制、纪检监察等部门合署办公,财会监督人员身兼数职; 有些地方监督机构只有一个公务员, 其他人员都是抽调二级机构或者借调外单位人员, 还有些监督机构本身就是事业性质,无法保障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以上情况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财会监督工作者对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 检查是监督的手段之一而不是监督的全部, 有些财会监督人员观念滞后,简单地把两者之间画等号;有些财会监督人员对财政业务事前事中的监督责任认识模糊,认为那就是相关业务科室的事,每年只要完成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就够了; 有些财会监督工作人员认为日常工作不分管资金分配和支出, 职能不强,在财政部门内部存在感不高,有一定的消极心理,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业务;有些财会监督工作人员对财会监督面临的新常态缺乏深刻认识,责任心不强,存有“老好人心理”,认为那是“找预算单位的毛病”,发现问题不能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处分决定。三、下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对策为不断完善财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推动财会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做好新形势下的财会监督工作, 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财会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定位和作用财政监督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和基础,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深刻认识到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担使命的角度准确把握财会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定位和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 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境界需要着眼于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四个全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 新时代财会监督功能定位的转换目标是构建财政管理权限与责任相互匹配、 内部制衡和问责机制科学统一的监督体系, 要求各类财会监督体系间各负其责、各有其权、分工清晰、各司其职,为优化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权责配置奠定体制机制基础。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微观财政监督体制定位要着力于理顺财政监督的内部分工关系, 优化财政部门与部门预算单位权责关系、 优化财政部门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的协调关系, 借助财政外派监督体系提高监管质量。 同时,全口径预算管理与信息公开要求运用网络与电子信息化技术, 科学构建全方位动态化财政监督信息系统。 根据财会监督治理目标体系构成的分类要求, 构建各类财会监督机制运行的绩效评价激励约束机制。 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基于以上定位,财会监督主要有预警和发现、纠正和反馈、 预防和监控的作用。 通过财会监督,有效地维护财经秩序,保障更好发挥财政管理职能和政府职能, 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二)深入学习,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形势下财会监督的内涵与外延新时代、 新形势下财会监督的内涵是财会监督主体在监督权限范围内,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根据工作部署安排,对财会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财会行为、 财政资金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反映、审核问效的一系列活动。 财会监督有助于保证国家财政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维护财经秩序,提升财会管理水平。 财会监督外延来看,其涉及的问题应是广泛的, 其监督对象应是全社会各行业的财政资金运用及财务收支活动, 而现行的财政监督相对于多元化经济成分存在的社会经济状况,还存在着大量的监督盲区。 从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出发, 财政监督的内涵与外延应伴随社会经济变迁及时扩充, 理顺财政监督的外部关系、内部机制,理顺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的关系,适应新预算法的要求,及时进行相应的改革,明确财政监督的定位,健全与监督职能定位相匹配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 构建适应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需要的新型财会监督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财政管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事业,实现其健康发展。(三)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财会监督一项重要的手段就是借助中介服务组织的力量,让其充分发挥作用,以达到维护正常经济运行秩序的目的。 这就给中介机构提出了要求: 一方面中介机构必须依靠自己特定的职能和服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当好财会监督活动的鉴证者;另一方面,中介机构要依据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秉持专业精神提供专业服务, 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建设, 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机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咨询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要充分发挥其在提高财会工作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一是督促中介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遵守职业操守,加强质量防控。二是强化对中介机构执业活动信息的采集、监控和披露,提高执业信息披露水平,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是建立中介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内部合规监督,做到管理责任到人、管理制度到位、信息系统健全。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对中介主体管控责任,加强资质管理、业务管理、档案管理,完善合规监督,加强对中介渠道相关主体的全流程监管,进一步筑牢防范中介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构建稳定长效的财会监督机制,发挥财会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持作用一是完善财会监督制度及机构队伍建设,持续强化财会监督。建立一整套适合管理和控制本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制度,对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和准确, 改善单位的经济现状,在实际经济工作中有效地施行显得尤为重要。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加强对关键财政环节的监管力度,把财政监督落实到财政资金运行的各个阶段; 推进财政绩效的监督管理工作,选取容易量化的项目作为突破口,逐步将财政绩效监督推广到财政性收支项目;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从而提高内部财政监督效率,降低监督成本。二是完善财务从业队伍管理机制,加强财会从业人员管理。 财会监督部门要通过宣传、教育、调研和监督检查的方式,不断加强对财会从业人员的管理,不能仅限于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和财会职称等级评定。 增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负责人对财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财会从业人员的配备,支持财务会计工作;严格财会人员入职资质,规范财会人员入职程序;不断提高执行财政政策、财务制度的自觉性。财政监督部门要建立在职财会人员档案库。 定期更新从事财会人员的基本信息。新增、变更、离岗财会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离职情况报财会监督部门备案。三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会监督队伍。财会监督是体现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注重加强财会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从制度上保障财会监督体系规范统一。 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加强财会监督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健全机构设置,将熟悉财政业务的高素质人员充实配备到财会监督队伍中来;探索建立与资金业务科室相区别的绩效考评办法,制定与财会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晋升、 晋级、提拔的激励机制, 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积极性,让能力强素质高的年轻干部不但能够充实到监督岗位上,并且愿意干,干得好。 同时,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培训,强化遵守财经纪律意识。 依托财政管理创新,深入推进依法理财, 紧盯违反财经纪律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实行事前、事中动态监管和常态抽查。 进一步推动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都要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赋予的“财权”在阳光下运行。四、相关建议(一)不断完善和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完备的财会监督法规体系是实现依法理财、从严治财的客观需要,也是强化监督、巩固监督检查成果的重要保障。建立和健全财政监督法律和法规体系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 是开展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完备的财会监督法规体系是实现依法理财、从严治财的客观需要,也是强化监督、巩固监督检查成果的重要保障。现阶段的财政管理执法依据主要是由很多法律条文组成的,财政监督工作并没有系统的财政法律法规进行指导。 建议加快财政监督专门法规的制定工作,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的工作范围,以及财政监督部门的义务分工。 通过立法手段,明确政府的财政监督职能,有利于为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保证,对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进行界定,从而避免财政监督工作重叠与交叉,保障财政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进程中, 立法与改革始终是相辅相成的,要坚持在立法中推进改革、 在改革中完善立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需要通过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进程、推动社会发展。 为此,要抓紧制定财政基本法,作为财政税收活动的基本规范和基本准则;要加强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财政立法。近期,尤其要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现行由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法律规范,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等。对于需要先行先试的财政改革举措,以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财税改革举措,应在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确保重大财政改革和先行先试在法治的轨道上有效运行,还要加快推进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二)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顶层制度设计,在国家层面建立和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各项监督的联动协调配合机制, 财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 与人民银行、审计、税务、银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以法律为依据来强化监督职能的运用。如,新乡市在2018 年小金库治理工作中与银行结合发现违规设立银行账户58 个,核销违规账户11 个,涉及金额212.411 万元,取得了较大效果。为此,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及例会制度。 在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起会商、会签、通报、成果应用等日常协商监管机制。 健全信息共享常态机制及云端数据库, 根据授权和监管需要由各监管部门共享相关数据和信息。 并将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人行监督、银保监监督的工作计划及监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采用信息公开的方式实行共享。(三)积极引导财会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调配合,构建“大监督”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拓宽监督渠道,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广泛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规范工作程序,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比较复杂的公开申请,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挥集体的智慧、专业的力量,“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形成监管合力。 ■参考文献[1]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管与服务并重 做好中介机构财会监督工作[EB/OL].(2020-03-25).[2]财政部浙江监管局.“三注重”更好发挥财会监 督 职 能 [EB/OL].(2020-05-09).[3]贾荣鄂.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财政法治建设[N].学习时报,2019-12-11.[4]聂丽君.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审计与理财,2011,(04).
文章来源:《财会月刊》 网址: http://www.chykzz.cn/qikandaodu/2021/0128/329.html